严厉打击非法金融借贷。持续开展“扫楼清街”行动,对辖内不具备贷款资质的各类投资公司、理财公司等非法放贷及高利放贷行为全面清查,对“无牌驾驶”、存在违规放贷行为的坚决取缔,对发现涉嫌使用暴力或“软暴力”手段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依法打击非法集资活动。针对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情况和非法集资活动实施预警、跟踪监测、报告等相关工作。加强宣传教育,落实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强化正面激励,动员全社会力量打击非法集资。对排查发现涉非线索,区分问题性质和轻重缓急,综合运用市场、行政、司法等多种手段,积极稳妥化解风险。
全面整治乱办金融现象。强化对辖区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管理,严格限定经营范围,未经金融监督部门批准不得在企业注册名称、经营范围、业务涉及“投资”、“理财”“基金”等字样,坚决整治乱办金融现象。各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坚决清理查处企业无牌经营、具有资质企业违规经营等非法金融业务。
专项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保持对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活动整治的高压态势,严格清理整顿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严格规范互联网金融广告,严禁误导性、虚假违法宣传,严厉打击运用互联网开展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
五项措施与六项机制协同推进
持续发力,实现“线索清仓”。确保线索查深、查细、查实,一手清存案、清积案,一手抓新案、快破案,力争每条线索、每起存量案件和每个突出问题都清彻底、清干净。
整治乱象,推进“行业清源”。集中整顿、取缔和处置一批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提供非法金融服务的问题机构。进一步加强对金融企业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建立行业失信名单,并予以公开,各部门依法实施惩戒。
履职尽责,依法严惩犯罪。对内控管理不严的金融企业、乱办金融和非法集资的企业或组织以及提供信息服务的互联网企业开展联合约谈整治。对掌握确凿证据、具备打击条件的,及时予以打击,绝不手软。
深化宣传,形成高压态势。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家庭,持续开展“套路贷”、“校园贷”、“现金贷”等金融放贷行业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加大对扫黑除恶有力举措、成功经验、显著成效的报道力度,集中曝光一批利用金融行业涉黑涉恶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震慑犯罪行为。
综合施策、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办案发现的金融放贷行业监管问题隐患,及时与纪检监察和政法机关共同分析深层次原因,针对监管漏洞,提出整改意见,强化跟踪问效,推动以案促治、以案促建,促进行业主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建立健全六项机制。持续推进组织领导机制,为专项斗争的持续深入推进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源头治理防范整治机制,实现全链条打击整治。智能公开举报奖励机制,提高线索核查办理质效。“打早打小”依法惩治机制,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金融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苗头。正面宣传舆论引导机制,有效回应群众关切。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各市(县、区)金融局(办)把扫黑除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推进,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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