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记者从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刑侦大队了解到,“银川市新水桥农资专业合作社”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警方立案侦查,目前进入审计阶段。
为收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警方向该企业投资入股人发布通告。请未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报案的“入股人”,到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刑侦大队303办公室登记报案,如工作日无法登记报案的,请提前电话预约办理(联系电话:0951-6899238)。
请注意:1.请入股人本人携带《股金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前往公安机关登记报案,如有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前往,请与办案人提前电话沟通。2.逾期未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相关法律责任自负,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0日。3.公安机关提醒:发布虚假信息、混淆视听、煽动滋事、干扰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记者 苏克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