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红寺堡区以农业生产“肥药双控”为抓手,按照“宣传引导、严控源头、标本兼治、检打联动”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农资市场监管、高毒限用农药退市和高风险农药监管工作的落实,着力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红寺堡区成立了区级农产品质量和动植物检测检疫中心,乡镇农牧工作站(挂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牌子),落实了区、乡、村(基地、园区)三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并从50多家农资店中聘任了15名农资协管员,协助开展农资质量安全、农资安全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源头监管工作。借助农资协管员经常深入一线、贴近群众的优势,在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和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等方面发挥宣传员、指导员、监督员的作用,成为获取案件来源、指导服务群众、推进药肥减控、促进优质绿色发展的新队伍。
二是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红寺堡区持续开展“绿剑护农”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主要农事活动,加强对辖区内农资市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监管,细查深挖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年监督抽检各类农资经营门店70批次以上,严格处置不合格农药产品和非法添加隐性成分产品,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农业生产环节,切实消除农产品安全源头隐患。
三是强化高毒限用农药退市管理。为加强对高毒限用农药的监管,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红寺堡区注重从教育引导入手,全面提高农资从业人员、基地(园区)农产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严禁违法买卖、使用高毒限用农药,辖区内所有农资经营门店内悬挂了国家规定的禁高毒限用农药名录,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经营、使用高毒限用农药和禁用农药;全区各农资经营门店全部签订了农药经营承诺书,全部作出不销售高毒限用农药,推荐使用低毒、高效农药,并围绕我区瓜菜、枸杞等产业制定了推荐使用农药品种指导目录,指导农民购买使用农药品种。
四是强化对高风险农药监管。高毒限用农药退出市场后,目前销售的毒死蜱、三唑磷、百草枯、乙酰甲胺磷等农药已成为影响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高风险农药。为加强对高风险农药的监管、确保使用安全,红寺堡区通过实施高风险农药专柜销售的方式,加强对高风险农药的监管,实行农资经营门店定点销售、专柜销售制度,张贴醒目的“高风险农药”标识,并建立实名购销台账,对高风险农药产品来源、质量、数量、销售使用等信息进行记录,建立了“销售有台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跟踪、使用留痕迹、责任可追究”机制,从源头上规范农药经营、管理和使用行为,实现了高风险农药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跟踪、质量有保证“三个100%”的目标,确保农产品质量和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