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宁夏水科院党总支召开正风肃纪加强政治建设情况通报会,聚焦一年来党建工作“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整改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和水利厅党委巡察反馈意见为契机,在全院范围深入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活动,采取“自查自纠”大检查、“互查互检”大评比等形式,对检查出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向全体党员进行通报。
自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院属各基层党支部的责任意识、重视程度、工作力度明显增强,基层党的建设落到了地上、做到了实处,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日益凸显,党员的政治站位得到明显加强。但是对照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仍有不足之处。如主题党日活动缺乏创新、谈心谈话活动未做到全覆盖、请假党员理论学习补学不及时、“三强九严”手册和党员积分制管理手册未按要求及时填写、个别支部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压的不实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院党总支书记杜历同志强调,各支部要对照会上指出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全面认领、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对标看齐抓好落实,以高质量的党建工作迎接年终考核。同时,就进一步做实做强党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院领导要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双重组织生活会和联系基层支部等制度,坚持以上率下,为支部党建树起标杆;二是分管党建工作院领导切实履行好“四个一”职责,每年至少主持1次全院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建工作推进会,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党建督导检查,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每年和支部书记至少谈心谈话1次;三是支部书记要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和书记职责意识,牢记“一岗双责”,认真履行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职责,切实履行好“三个一”职责,即每月组织主题党日活动1次,每季度向院党总支专题汇报党建工作1次,每半年为支部党员讲党课1次。同时,对照区直机关工委制定的《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12条抓好落实。
会上,院属各支部书记分别汇报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落实情况,院党总支通报了水科院正风肃纪加强政治建设情况和厅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并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情况向大会报告。(宁夏水利科学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