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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吴忠市总工会联合吴忠市工商联、吴忠市人社局组成检查组,赴红寺堡水务公司检查指导工资集体协商和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情况。
此次检查以推动落实《宁夏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和《宁夏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为主要内容。会前,检查组抽取了15名基层员工和5名管理人员开展问卷调查,了解员工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随后,检查组认真听取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查阅了有关资料,对红寺堡水务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和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2018年,红寺堡水务公司严格执行《工资集体合同》和《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协议》,在职工薪酬福利、劳保发放、女职工“五期”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通过开展职工技能大赛,演讲比赛、消防演练、文艺汇演以及职业健康体检、女职工两癌体检等活动,较好地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给予了女职工劳动保护。
检查组就红寺堡水务公司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给予了指导性意见。指出,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关系到职工和企业的双重利益,在协商内容上,要切合企业实际,通过征求职工意见建议,签订个性化合同。既要规范操作,又要有公司特色,要在履约和职工满意度调查上下功夫,使工资集体协商达到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目的。
公司相关领导表示,将按照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认真加以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履行操作程序,签订更加符合公司实际的工资集体合同,切实维护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公司快速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红寺堡水务公司 李桂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