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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这些保险知识必须get
时间:2019-07-05  来源:宁夏人保财险
  “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即将到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2019年“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主题海报,用生动形象的艺术语言诠释了“爱国爱家,从一份保障开始”的年度活动主题。

  小保也精心准备了一篇保险知识普及帖,希望更多的消费者认识到保险的价值,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让保险更好地保障我们美好的生活。
  1.什么是《保险法》中的诚信原则?

  《保险法》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一方面投保人要尽到告知义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另一方面保险人则要尽到说明义务。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
  如果违反了诚信原则,违反的一方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再比如保险人对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未作提示或者向投保人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2. 什么是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首先必须是法律上承认并且可以主张的利益。由不法行为所产生的利益,不得作为保险利益。比如,以盗窃而来的财物投保财产险,保险合同是无效的。
  其次,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是可以实现的利益。仅由投保人主观上认定存在,而在客观实际中并不存在的利益,不应作为保险利益。最后,保险利益必须是可用货币形式计算的利益。财产保险的利益包括财产现有利益、期待利益和依照法律规定所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人身保险利益指投保人因被保险人的健康和安全而保持生活安定,并能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根据《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3. 什么是三者险?
  三者险全称是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俗称交强险)的有益补充,对维护社会安定、弥补第三者的损失、减轻被保险人的负担都具有重要意义。
  车辆发生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由责任方承担。然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时,交强险对第三者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仅为11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分别为1万元和2千元人民币。

  现在路上的豪车越来越多,动辄上百万的身价,一不小心撞上豪车可能面临几十万的甚至上百万的维修费用。
  遇上豪车,除了敬而远之,广大消费者还可以合理选择三者险,将被保险车辆由于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购买保险和日常消费过程中,以下几项也值得大家注意
  1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内容
  投保时认真阅读保险合同条款内容,了解投保须知,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利益、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权利和义务、保险金领取方式、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申请赔款的手续、退保规定、产品期限等内容。不明白的地方要联系销售人员或咨询客服人员详细询问,不要望文生义。
  2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真实情况
  购买保险时,对于保险公司所询问的事项,尤其是实质性重要事实,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逐项如实填写,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反映保险标的真实情况,如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状况、被保险车辆情况。投保单需要经由本人亲笔签字,避免后续理赔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3不要轻信部分平台或机构不实宣传
  一些互联网平台或机构为了增强宣传效果,会冒用保险公司名称、LOGO,虚构保险承保情况,谎称与保险公司存在战略合作,提高自身产品的可信度。
  一些不法分子甚至利用互联网平台虚构保险项目,承诺高额回报、假借保险之名非法集资,或者冒用保险机构名义伪造保单,骗取消费者资金。
  请广大消费者不要盲目轻信,可以致电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热线核实,或者通过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查询保险公司与第三方合作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宣传普及保险知识、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人保财险一直在行动!
  1充分披露公司信息
  人保财险在官方网站、移动端平台显要位置都设置了公开信息披露专栏,其中有公司基本信息(公司名称、各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地址及联系电话、客户服务电话、投诉渠道及投诉处理程序)、官方网站名称及地址、官方认证微信公众号及官方APP名称、互联网产品信息、保险机构和第三方合作平台等信息,便于广大消费者查询和监督。
  2开辟专栏定期发布保险科普内容
  人保官方网站开辟“保险贴士”专栏,人保官方APP的“人保头条”模块开辟保险课堂专栏,广泛普及保险知识。
  人保官方微信会定期发布保险知识、行车安全知识及交规、保险法律法规科普内容。人保官方微博每日发布“保险微课堂”原创保险知识,广大保险消费者可以通过这些渠道与我们互动。
  3组织开展“保险知识五进入”活动
  结合“3·1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活动、“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充分利用线上互联网平台的易传播性及线下万家网点的广覆盖性,组织开展“保险知识五进入”(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活动,实现线上线下同步联动。
  4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
  公司还设立了保险消费者事务工作委员会,持续健全完善总、省、市各级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充分运用各类内部培训课程,加深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理解认识,强化公司内部工作人员诚信教育,积极培育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5推动理赔“无纸化”向“线上化”升级
  持续简化理赔单证,减少客户提交单证的种类。推进单证电子化,减少客户提交的纸质单证,对于小额简易赔案,将传统的19项纸质索赔单证缩减至现在的1项,基本实现小额简易案件单证电子化工作。
  明确小额理赔服务处理规范,持续推进线上及线下一站式理赔服务工作,通过微信、中国人保APP、现场查勘定损人员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理赔解决方案,实现客户一站式理赔处理,为客户提供“更快、更简、更好”的人保理赔“心服务”。
  6、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以信用体系建设促业务发展,在业务发展中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我们积极开发完善信用险产品,建立信用评级体系,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宣传和支持力度,加强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助力保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开展。
  7、连续两年开展投诉专项治理行动
  围绕构建覆盖诉前、诉中、诉后全投诉生命周期的管理闭环,以专项治理投诉问题为重点,连续两年开展投诉专项治理行动,建立投诉分级管理,限时反馈、规范处理、严肃整改机制,推出系列投诉治理举措,全面推动投诉管理工作转型。

 

编辑:祁雪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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