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寒初,气温骤降,但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的温度却始终未降。近日,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为百姓送上了深秋的“暖心礼物”——宁惠保。
据悉,“宁惠保”于2020年正式发布,在“低保费、高杠杆”特点基础上,通过紧密衔接宁夏地区基本医保,突破“老人不能保”“带病不能保”等传统商业保险限制,以低廉的保费提供补充医疗、特药给付等保障,是“三医联动”模式的有力补充与延伸,能够切实解决宁夏群众在重疾治疗、新特药用药等方面的困局,提供医保之后的第二重保障。
为更好地服务百姓,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将宁惠保做了产品升级,并根据百姓需求,制定了宁惠保的基础版和升级版。
基础版的保障责任含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内住院自付)和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内住院自付)的保障范围为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住院发生的,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的医疗费用,经社会医疗保险报销后,应由其个人自付的部分;特定高额药品费用的保险范围为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指定医院就医后,由指定专科医生开具处方,在开具处方的医院或在指定药店内购买的,符合《宁惠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约定的药品费用。基础版保额均达120万,保费仅59元。
升级版的保障责任在基础版上增加了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外住院自费)、法定传染病身故责任两项。其中,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外住院自费)的保障范围为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住院发生的,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治疗,对于其实际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当地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标准之外的医疗费用,扣除免赔额后,按约定比例赔付,保额150万;法定传染病身故责任的保障范围为在保险期间内,在合同约定的等待期满后,被保险人经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证罹患本合同载明的法定传染病,并在保险期间内因该传染病身故的,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额20万,总保费139元。
值得一提的是,升级版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内住院自付)和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额由基础版的120万提升到150万,给付比例提高,并免费赠送幽门螺杆菌自测。
“宁惠保作为宁夏人自己的专属补充医疗保险,是一项普惠型城市制定补充医疗保险,不限年龄、不限职业和户籍,只要是宁夏医保参保人均可投保,我们希望能通过这样的方式为百姓筑起抵御疾病的坚实屏障,让他们觉得‘身后有依靠’。”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人保财险有温度,服务人民有力度。一直以来,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积极探索保险服务方式,创新保险服务产品,在持续推动完善宁夏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降低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风险的路上不遗余力。今后,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优化保险产品,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愁难盼问题,为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贡献人保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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