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以来,我县以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激活农村土地要素为目标,强化试点互促互补效应,不断释放改革叠加效益,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一是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巩固完善“超占有偿使用、新增有偿取得、转让政府补贴、审批县域统筹、允许有偿退出”宅基地管理模式。“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登记发证已全部完成,收缴原有宅基地超占有偿使用费1088万元。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退出式转让闲置宅基地,对暂无建房意愿的农户,探索颁发资格权证保障权益。
二是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调整入市、优先入市、整治入市”四种方式,建立了差别化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完成入市交易50宗268.86亩,出让金1700万元,实现土地增值收益541.6万元,其中村集体收益384.05万元,盘活了闲置建设用地,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益。
三是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多元保障机制。出台《平罗县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制定征地标准,规范征地程序,逐步缩小土地征收范围,共征收集体土地6宗169.11亩,通过留地、留物业和多元安置途径,保障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土地征收互促互补机制,有效破解了因征地范围缩小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不足的难题,实现了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