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一是提升基层党组织脱贫攻坚组织力。深化拓展“三大三强”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足额按时落实村级为民服务资金和村级办公经费,年内村级活动场所全部达到200平方米以上。落实村干部绩效工资与党组织星级评定挂钩。成立12个扶贫工作站、154个扶贫理事会、146个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培训基层干部1714人、驻村工作队及帮扶责任人3873人。完善农村基层干部“星级报酬”奖励补贴机制,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不断夯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基层保障。推进“空壳清零”行动,新增1000万元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消除89个“空壳村”,壮大村集体经济。
二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着力完善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村规民约等制度,促进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逐步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监会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农村组织体系。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紧盯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
四是着力提升乡村法治水平。深化了农村法律服务,创新农村普法方式,“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五是推行平安乡村建设。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07起,清欠工资2056.47万元。县财政筹措资金1200万元,就业安置退役军人213名,实现历史遗留问题“清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打掉4个涉恶犯罪团伙,立案28起,破案27起,逮捕21人,摸排梳理“涉黑涉恶”线索36条,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