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现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065家。其中,食品加工企业25家,食品加工小作坊229家,食品经营户1702家,餐饮单位1109家(单位、学校食堂206家)。为切实保障饮食安全,同心县持续强化执法监管,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实效。
一是加强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规范化生产,严格食品生产、流通、加工等环节监管,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责任,保证食品每个环节安全可靠。在食品生产环节,严把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推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风险分类分级监管。在食品流通环节,推行网格化管理。将全县分为5个区域18个网格,执法人员为网格管理员,形成分区划分、包干负责、不留死角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二是重抓餐饮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卫生设施建设,加强对流动摊点和小餐饮行业管理,完善管理制度,不断规范经营行为。强化分级管理。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1109户(含学校食堂)全部实施量化分级评定,B级以上达97%以上。规范农村集体聚餐。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实施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率、厨师体检、培训率均达到90%以上,有效防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发生,及时消除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是严格定点屠宰管理。制定了《2018年屠宰监管“扫雷“行动方案》,开展了不定期到场检查,加强屠宰检疫、“瘦肉精”抽检、卫生管理等各项工作,要求企业做到专人负责、定时消毒、确保每天环境整洁。加强联合执法,对县城及周边7处私屠滥宰点进行取缔,有力规范了牛羊定点屠宰,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肉食品安全。
四是强化专项治理。紧盯人民群众最为敏感、反映最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旅游景区及高速公路服务区、学校食堂、酒类产品、碘盐质量、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节日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大力排查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同时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发生,及时消除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共立案查处食品安全案件20起,罚没款1.85万元。严格贯彻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在食品小摊贩中推行了封闭式加工制作车辆、防蝇防尘罩、食品保鲜柜,落实备案登记,提升了“三小”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