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灵武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经过一年多的申报、创建、初评和复核,该院被国家机关事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共同确定为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灵武市共有2个单位获此殊荣。
该院办公室主任杨艳波告诉记者,灵武市人民检察院能够获此荣誉,主要得益于几个小秘籍。“水桶虽然便宜,但是节水效果真是好。”记者看到,在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每层楼的卫生间和隔间里,都放着10L的大水桶。杨主任向记者介绍到这个大水桶的作用是将平时干警喝的隔夜水以及饮水机的过滤水收集起来,保洁就用水桶里的水拖地、浇花,避免了水资源的浪费。“每天每层楼能接四五桶水,一年下来这可不是一个小数字。”
来到了办公楼的三楼,记者看到了一组200余平方米的太阳能集能供热系统,杨主任向记者介绍说:“我们食堂里做饭、洗碗使用的热水,都是这组太阳能的功劳,每年给我们省下了不少电费。”
“你看这个花池边的小洞洞,这可有大作用呢。”在该院的后院,杨主任告诉记者,周围的路面都做了硬化和坡度,平时的雨水和雪水,都通过这个小洞洞流到花池里,不仅帮助了特殊天气路面排水,而且收集起来的雨水雪水,湿润了土地,有效地减少了灌溉用水。
这些只是该院将“节约优先、简约适度”工作理念融入“绿色精细化”管理的小小缩影。之所以可以获评国家级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主要得益于将节能环保的理念融汇于工作之中。杨艳波向记者介绍到,除了上述的小诀窍,在下班时候通过广播提示关闭电脑、灯具;购置自行车让外出办公的干警用;要求打印、复印使用双面;设置固定地点回收废纸等一系列活动在无形之中促进干警形成了节能环保的理念,在实践中一点一滴节约了资源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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