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盐池县通过多方协作联动、健全完善制度、织密管理网络等措施,多措并举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切实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
一是加强排查预防,将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协调就业、住建、交通、水务、自然资源、扶贫、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出动,对容易发生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工领域逐项认真排查,并对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隐患企业进行重点监控,督促企业采取措施,按时、足额保证职工(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共巡查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工业企业和个体工商用人单位共32家,涉及劳动用工1136人;巡查水务、交通等行业施工项目16家,涉及劳动用工583人。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充分利用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优势,强化对用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努力形成乡镇负责排查调解、行业部门负责监督监管、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依法查办的工作模式,乡镇部门共同发力,严密监管拖欠工资隐患问题存在。同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协调司法、工会等部门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在企业培养一批劳动争议调解员,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畅通司法救济渠道,提高投诉案件的执行效率,全力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截至目前,建筑、交通、水利等施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到县人社局参加劳动合同备案共计10687人,劳动合同签订率99.71%,实名制管理率99.90%。
三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典型欠薪案例。对工资支付不诚信或有重大违法案件发生的用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该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的坚决予以立案查处,并通过发改部门的“信用宁夏(中国)”定期予以公布,实施诚信惩戒,联合有关行业部门降低企业参加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诚信度,同时,加强对企业诚信登记评价,向区市推送一批诚信企业,并落实工资保证金减缓等优惠政策,确保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化解在平时,让广大职工(农民工)都能及时足额获取劳动报酬。截至目前,全县共受理劳动者投诉117起,涉及劳动者380人,清理拖欠农民工(职工)工资581.25万元。其中:日常排查化解7起,涉及劳动者158人,涉及金额150.97万元;调处化解劳动者投诉109起266人,涉及金额429.78万元;立案查处2起3人,涉及金额0.5万元;行政处罚雇佣童工案件2起,处罚金额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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