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记者从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即日起,贺兰县将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予以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需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毕业两年内或在校大学生,补贴标准为在银创业初始阶段经登记注册并正常营业3个月以上的,在登记注册后半年内可给予一次性初始创业补贴3000元,自登记注册之日起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可一次性给予10000元创业补贴。两次申领创业补助资金累计不超过1万元。
十大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及供给侧结构改革中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解聘在银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补贴标准为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可一次性给予10000元创业补贴。
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含劳务移民)创业补贴对象为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含劳务移民)首次返乡创业的人员,补贴标准为创业初始阶段经登记注册并正常营业3个月以上的,在登记注册后半年内可给予一次性初始创业补贴3000元,自登记注册之日起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可一次性给予10000元创业补贴。两次申领创业补助资金累计不超过1万元。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需在5月10日之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两份递交到创业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乡镇、社区进行初审,后由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复审。(记者 梁小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