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贺兰县社保管理中心着力提升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质量,为广大参保单位和办事群众通过“不见面”高效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坚决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期执行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减轻企业和低收入参保人员今年的缴费负担。对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贺兰县社保管理中心严格按照规定的减免范围,减免时限和划型标准执行,确保各项措施准确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