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为适应财政形势发展和变化的需要,对财政专项扶贫民生等资金进行常态化及专项监督检查,以监督促管理,以监督促民生。
一是加强单位财政收支的监督。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贯穿到资金运用的全过程,实行跟踪问效,真正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建立严格、完备的财政支出监督机制,加大和完善财政支出监督力度,加强财政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建立健全财政支出各环节的全方位监督机制,努力解决执法不严和监督不力的问题。
二是加强重点项目及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完善重点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质量和效益,对项目资金支付较慢的单位,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将资金落实,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加强会计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重视检查工作,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监督,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明确记账人员、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分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加强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工作力度,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大力监管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等,按照扶贫项目及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要求严格规范、落实,确保资金与对应的项目相互匹配,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的发挥资金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