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临时摊点对居民生活、市容环境和道路交通等造成的负面影响,近日,惠农区红果子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采取“四定”措施,开展规范流动小市场专项活动。
“四定”措施,即定时间,所有摊点一律在规定时间内经营;定地点,按照“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环境、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原则,在征求居民意见后,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统一确定临时摊位设置地点;定管理,建立诚信经营和规范经营管理台账,会同红果子镇市场监管所、食安办等部门不定期抽查销售摊点经营情况,规范农贸市场管理;定标准,与临时摊贩逐一签订农贸小市场承诺书,明确“不占用道路,不破坏卫生,不造成扰民”的“三不”规定。目前,已在城区1个社区和1个村居设置自产蔬菜、瓜果临时销售摊点2处。
此次活动通过引导劝戒、加大监管力度、处罚违规商贩等,有效规范流动摊贩有序经营行为,促进了红果子镇环境面貌的提升。 (记者孙燕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