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记者获悉,近日,金凤区检察院与金凤区林长制办公室共同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积极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为林草资源保护注入检察力量。
金凤区检察院与金凤区林长制办公室共同制定了《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在保护林草资源各自承担的职责和分工,并成立了由检察长担任林长总检察长、副检察长及业务骨干对应辖区乡镇、街道林长担任林长检察长的工作组织体系,进一步细化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衔接措施,加强了对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占滥用林地草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等违法行为查处和配合协作力度。
“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坚持恢复性执法和恢复性司法,通过行政处罚和公益诉讼,督促违法行为人及时修复、治理被破坏、污染的林地草原湿地,实现对受损公益生态系统的有效修复。 (纳紫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