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银川市伊百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111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总监资格进行考察、公示,第一批23名食品安全总监和124名食品安全员正式到岗上任,履行相应职责。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制定全市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方案,规定企业食品安全总监任命办法,明确食品安全总监职责和食品安全员守则,推动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出了问题后能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银川市明确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等相关单位等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以落实和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经摸底排查,银川市共有321家中型以上食品生产企业需设立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员。有24923家中型以下企业需设立食品安全员,该局要求所有企业于11月30日前完成设立工作,届时将对食品安全总监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考核、随机抽考,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责任、食品安全总监责任、食品安全员责任。
据悉,《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出台将推动银川市内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体系。同时,使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安全做到周排查、月调度,真正达到所有食品亮标承诺、对标生产、核标出厂,推动银川食品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记者 王 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