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3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不公开宣告送达方式分别发出“督促监护令”,并现场释法说理,进行亲职教育,督促、引导父母对孩子履行监护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强化父母的监护意识,对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司法保护。
据了解,3名涉案未成年案情各不相同,一名因涉嫌盗窃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被本院监督侦查机关撤案后开展特殊预防。一名因涉嫌盗窃被其他检察院依法作不起诉决定后移送本院开展异地帮教,另一名因涉嫌抢劫罪被其他检察院移送本院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根据对3名涉案未成年开展帮教工作期间的了解,并结合社会组织对每位涉案未成年人从生活环境、家庭教育、成长经历、性格特征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后发现,虽然他们涉嫌罪名不同、案件处理方式不同,但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均与其家庭监护缺失有直接关系。
今年以来,为强化监护履行职责,及时填补监护缺位问题,海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根据每个家庭面临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为他们的监护人量身定制个性化“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通过亲职教育、 亲子沟通、平衡工作与陪伴孩子的时间等方式,指导家长对未成年人采取合适的监护方式,正确履行自身监护职责,在孩子成长的道路上真正做到不缺位。
宣告送达后,3名未成年监护人纷纷表态,感谢检察机关对孩子及自己家庭的关心,他们将深刻剖析因自身监管失职导致孩子出现违法犯罪的严重不良行为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严格遵照执行“督促监护令”所列内容,加强对孩子的监管教育。
“本次发出的‘督促监护令’是本院首次,也是全市首份。今后,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将按照高检院的相关要求,持续深化落实并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模式,督促履行法定监护人职责,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共护祖国未来。”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田风海告诉记者。 (全媒体记者 王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