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记者从宁夏文化和旅游厅获悉,为全力支持旅行社应对疫情经营困难,宁夏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简称《通知》),从2月10日至3月6日,将全面启动我区旅行社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工作,帮助旅行社渡过疫情“难关”。
据悉,本次暂退保证金坚持自愿申请、合法审查、依法暂退原则,范围为全区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受到责任投诉、行政处罚以及正在接受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调查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接受暂退的各旅行社应在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通知》规定,申请旅行社需要提供暂退申请、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保证金银行存单复印件、2020年旅责险保单复印件、旅行社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6份材料,交至辖区文化和旅游局,由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初审后,集中报送至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在3月6日(包含当日)前完成暂退工作。
据了解,为方便旅行社办理,暂退工作将采取全程人员不接触,线上操作结合线下邮寄等方式,通过微信、邮件、电话以及邮政快递等方式接受旅行社咨询,最大限度减少人员的接触和流动,全力帮助旅行社解决资金困难。(记者 鲍淑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