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牵头制定的《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印发执行,旨在推动形成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合力,进一步优化我区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据悉,《实施意见》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重点推出四项举措,着力满足多层次、多元化需求,进一步提升改革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推动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工作纵深开展。调整我区补助和奖励政策,将专利申请、授权阶段的补助和奖励转向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保护。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囤积、恶意注册行为。强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与纠纷解决,逐步建立司法保护、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严查严惩侵犯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培育一批自治区专利运营和地理标志运营试点企业。推广运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新一代检索分析系统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落实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知识产权代理行为。
开通专利优先审查绿色通道,完善发明专利优先审查推荐流程。推动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各类科技与创新园区及其他社会化服务机构等纳入国家、自治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鼓励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面向企业提供代理、咨询、培训、维权、信息服务等“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 (记者 王 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