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李林提交《关于我区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提案》,建议做好我区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基础工作,积极推动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近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提案办理情况给予答复,表示将逐步完善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机制,积极指导全区非发电重点行业参与碳市场交易。
答复介绍,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我区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首个履约周期(2019-2020年度),全区共有35家发电企业(含自备电厂)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首个履约期结束,实际履约量约2.89亿吨,履约率98.12%。按时完成履约工作的企业29家,6家企业未按时足额履约,均已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罚。截至7月15日,我区共有17家重点排放单位参与交易,配额累计成交量856.89万吨,累计成交额3.43亿元。
答复表示,将逐步完善我区碳排放报告管理工作体系,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查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管理办法,统筹布局,细化工作清单,健全工作体系。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全区建材、有色、石化、钢铁等非发电行业及时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各重点排放单位积极主动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低碳发展路径。充分发挥金融资本支持作用,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投资,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研发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相关服务,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发行绿色债券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积极参与国家低碳转型基金的设立,鼓励社会资本设立自治区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 (记者 吴 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