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今年11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我区将开展2022年至2023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促进和提升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按照要求,全区各地要深化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动,通过标本兼治抓煤尘管控、减排扩容抓烟尘管控、不留死角抓扬尘管控、强化力度抓汽尘管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等方面,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散煤使用、机动车上路管控及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进度等,有效防范和化解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
我区将加快淘汰盐池、金积工业园区内不符合要求的燃煤锅炉和平罗工业园区崇岗分园违规建设燃煤锅(茶)炉,深入推进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工业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锅炉、炉窑,依法限产停产改造。稳步推进吴忠市、银川市、固原市、中卫市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各地要采取综合措施,强化商品煤质量监督与管理,对在用散煤经营单位和清洁煤配送中心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同时鼓励各地采取清洁煤价格补助、上门配送、以优换劣等多种措施,确保生产、流通、使用的民用煤质达标。11月底前,各地要完成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餐饮聚集区域摸排检查工作,对未按照规定安装、安装不合格油烟净化设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11月1日起,我区各地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火电、石化、水泥等重点企业采取驻厂监管,实行限煤质、限排放、限总量的“三限”措施,最大限度压减工业排放;结合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的结果,针对不同行业、企业排放实际,适时对错峰生产措施采取灵活调整。今年年底前,力争完成193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确保完成12条水泥熟料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任务。今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各地除重大项目、应急抢险施工、民生工程在严格落实“六个标准化”扬尘管控要求前提下可以继续作业外,其他一切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全面停止。(宁夏日报记者 李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