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获悉,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组和医护人员的精心治疗和护理,我区3名新冠肺炎患者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肺部影像学显示急性渗出性病变明显吸收好转,连续2次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阴性,经专家组研判符合出院条件,同意出院。
据了解,这3名患者分别为:侯某某,女,49岁,10月20日由银川市转入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诊断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韦某,男,53岁,10月20日由银川市转入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诊断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刘某某,男,20岁,10月22日由银川市转入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诊断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出院后,3名患者还将在银川市临时急救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记者 郝 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