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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留废何从?
时间:2022-09-05  来源:银川晚报
  ■新闻背景
  今年8月,山东青岛有购房人收房时发现,自己购买的房屋公摊面积达到了房屋总面积的46%,一时间公摊面积引发了广泛关注与热议。近日,内蒙古住建厅在针对《关于规范房屋公摊面积的提案》的答复中指出,将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列为近期亟须修订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消息一出,再次引发留废之争。
  表面看,留有留的价值、废有废的道理,那不妨看看这争议何来,其核心又在哪里?再往前想一步,倘若真废了它,改变的有什么,而我们又将付出什么?
  观点一
  取消之吁指向公平
  公摊招恨。现在的公摊面积,小的10%,多的40%,消费者没得选,只能被动接受,这不公平。
  先前青岛那事儿,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的套内面积只有61平方米;购房时销售员口头承诺公摊面积31%,收房时却变成了46%……就是这么夸张。有人说这是开发商混淆视听,是典型的信用丧失,可背后真正的问题在于规则混乱。哪些区域算公摊,公摊系数如何确定……一系列问题都没个统一标准,于是在实际销售过程中,一些开发商就钻起空子,利用消费者鲜少掌握这方面专业知识,搞起误导宣传。
  价格构成中的信息不对称,不光让面积成为一笔糊涂账,也影响着后续使用以及物业费、采暖费等问题,涉及消费者诸多方面权益,不确定性太强。所以,哪怕反对取消的理由摆出成本转嫁、产权不清,绝大多数人依然坚持废了它。
  这个时候,风口浪尖上的公摊问题,已经不是简单的计算,而是个关于权利的问题。如果不能废,那就想办法让大家“所见即所得”,花钱花个明白、住也住得踏实。对待民意真正所盼,必须拿出正确的对待问题的立场和态度。  刘薇
  观点二
  取消公摊还得付出更多成本
  多年来公摊面积的问题一直被大家所诟病,就连最先提出公摊面积概念的香港,最终还是立法取消了公摊面积。那为什么我们还迟迟不能取消,说到底还是因为触及了当下一些既得利益团体的利益。另一方面,经过多年的发展,市面上的商品房或多或少都带有一定的公摊面积。因此,取消公摊面积,并不是一纸命令就能执行下去的。
  首先对于已经购买有公摊面积的购房者或者已建未售的楼盘,他们作为资产的拥有者,必然不愿意让自己手中的资产贬值,也不会让渡自己的实际利益来执行政策,最简单的方式就是涨价,把原本公摊面积的价值平摊到实际面积内,最终购房总价可能并没有变化。
  另一方面,公摊面积是共有产权,如果取消,管理、维护及后续产生的安全责任等现实问题,又该如何解决?或许都将成为消费者付出的潜在成本。  吴戈
  观点三
  完善公摊计价机制加强监管更重要
  公摊面积确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购房者不可能算得清。公摊作为社区建筑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恐怕短时间内,公摊面积难以取消。这就需要完善公摊面积的计价机制,强化第三方监管,切实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公摊哪些面积、公摊多少面积、公摊面积的价格怎么定,对于购房者来说都是一团迷雾,现阶段只能任由开发商“一言堂”。购房人对公摊面积的排斥,更多的还是购买预期和实际得房的落差。
  公摊面积一时半会很难取消,那么,让它存在下去的基础,就得让标准和明细“晒在太阳下”。在当下仍以建筑面积交易的情况下,应完善政策,让公摊面积的计算更清晰透明,保护好消费者权益。完善相关规定,尝试对公摊面积比例作出约束,防止“乱公摊”和“公摊面积过大”等行为。比如,公摊部分的内容要明晰,经营的部分要将经营收益归属全体业主,纳入物业维修基金,或者抵扣物业费;房屋交付时,独立第三方要对公摊面积进行实测并公示;探索公摊部分定价和套内定价的差异化。
  最重要的是,有关主管部门应该强化监管,让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完整准确地公开公摊原则、公摊部位以及具体数据,让购房者买得明明白白。  周志翔
编辑:李文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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