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30日,石嘴山市两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在全市两级法院跟案法官的精心指导下,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妥善化解9起诉中行政争议。全市两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从“不适用调解”到“协调化解”,通过“柔性”协调代替“刚性”裁判,搭起沟通对话的“圆桌”,打通争议化解的“梗阻”,府院联动助力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的优势已初步显现。全市法院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坚持人民立场,以实质性化解争议为工作宗旨,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行政案件诉源治理有突破。全市法院指导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积极探索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的新机制,致力于从源头治理行政争议,借助府院联动化解机制,对接形成“法院+中心+行政机关”共治模式,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案件诉源治理、法治政府建设注入了强大活力。
2020年5月13日,被告某行政机关在没有与原告达成协议并进行补偿的情况下,对原告房屋实施了强拆,该强拆行为经过一审二审均被法院行政判决书确认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原告认为,其经合法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为了物尽其用,随后加盖了部分房屋作为商用房。原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被告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申请过程中,一直没有结果,进而引发行政诉讼。石嘴山市中级法院在审理这起行政赔偿案中,经过跟案法官指导,委托石嘴山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进行协调调解。受理案件后,该案承办法官与石嘴山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人员先后多次调查核实,并组织各方开展协调工作,全力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的急难愁盼问题。经各方多次协调,被告同意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最终,原告以被告已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为由,申请撤回起诉。今年9月20日,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该起诉中行政争议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成立以来,大武口区法院向惠农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委派了4起诉中行政争议案件。接到委派案件后,该中心了解到案件涉及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第一时间与大武口区法院办案法官取得联系,召开了由惠农区法院、惠农区检察院及被诉行政机关参加的协调化解会议。化解过程中,该中心根据大武口区法院办案法官的指导,围绕争议焦点,采取实地走访、积极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并借鉴现有案例的方式,耐心疏导原告的不满情绪,把“事理”“法理”讲清。最终,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人员及法检两院的共同努力下,4起案件原告与行政机关达成和解,撤回了起诉。
在多起案件化解过程中,经过跟案法官和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人员耐心释法明理,联合检察官居中协调,实质性解决了行政相对人的急难愁盼,督促辖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市法院将持续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优势,把法院案结事了的办案宗旨与政府的社会治理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政府和行政机关在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运行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多方参与、府院联动的纠纷解决机制。
石嘴山中院行政庭负责人张红说:“今后,全市两级法院将与3家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加强联动,依托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面推进行政纠纷诉源治理,全力构建诉前、诉中、诉后全程协调解纷体系,努力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谐共赢。全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成立以来,已有多起行政争议在诉讼中得到实质性化解,原告主动申请撤诉,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记者 张建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