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告职工代表李女士受企业委托将一面锦旗送至灵武市法院西郊法庭法官高琴和书记员秦卫手中,感谢法官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诉前、诉中和判后全过程,通过因案施策、分类分步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4起标的总额1854.15万元的案件,实现企业发展互惠共赢。
自2021年5月以来,原、被告公司间因租赁经营、铝液买卖、铝产品购销、借款等事宜产生多起矛盾纠纷。2023年4月20日,原告就其与被告之间的4起纠纷向灵武市法院分别提交起诉状,诉讼标的额总计1854.15万元。
因4起案件当事人相同、标的额较大,且所涉纠纷多互有牵扯,如果案件简单判决,不仅不能实现案结事了,还会激发矛盾、导致双方合作终止,让双方企业面临停产、资金链断裂等诸多风险,最终“两败俱伤”。如何保障两家企业顺利生产,实现双方利益互利共赢,一直困扰着办案法官。
在前期沟通中法官发现,其中标的额较小的借款案件和铝产品购销合同纠纷案件事实较清楚,另外2件租赁经营、铝液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因标的额较大、案情较为复杂,双方争议较大,于是决定采取先易后难、逐步调解的方式对4起纠纷开展调解工作。
针对借款案件和铝产品购销合同纠纷案,法官运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对双方进行耐心释法明理,消除双方对立情绪,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对方企业经营不易。最终,经过3轮磋商,原告对利息、违约金等给予减免,被告承诺将在今年8月底之前对上述借款和货款分期支付完毕。
在租赁经营、铝液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调解中,双方争议较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愿,只能选择开庭审理。为方便当事人参加庭审,办案法官将2起案件定在同一天开庭。庭审结束后,法官并未放弃调解工作,再次向双方释法明理,希望他们能摒弃前嫌、放下情绪,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后经法官“情理法”并用做思想工作,经多次协商后,双方就涉案金额达成一致。但由于标的额较大,被告公司内部正在经历股权变更,流动资金较少,难以退还租金和支付货款,一时间,案件调解再次陷入僵局。
眼看调解停滞不前,法官及时转变思路,对案情进行再梳理、再研析,发现原告如终止与被告的租赁经营合同关系,企业将因缺少生产设备和厂房而面临停产风险,同时还要支付人工工资,承担违约风险。被告公司虽然不能马上退还租金和支付货款,但其拥有一流的厂房和先进的生产设备,如将厂房和生产设备租用给原告,用租金抵扣所欠货款和租金,不仅可以帮助原告企业顺利生产,还能消除被告企业失信风险,实现双方利益共赢。为了顺利实现案结事了,办案法官向双方再次陈述利弊,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并为法官专业、高效的调解点赞。 (通讯员 李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