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某与朋友喝酒直至次日凌晨,回家眯了一小会,早晨驾车去上班,不想被巡逻交警依法查获,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1月12日6时许,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管一大队路查中队民警开展日常巡逻,当巡逻至文卫街与金积大道路口时,发现前方一辆银灰色双排货车在绿灯前停止不前。民警上前查看发现驾驶员正在接打电话,随即示意驾驶员将车窗摇下。驾驶员将车窗摇下后,驾驶室传出浓重的酒精味。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熄火下车,出示驾驶证及行车证。经对驾驶员杨某身份信息进行核查后,随即对杨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7毫克每100毫升,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民警询问得知,驾驶人杨某昨晚与朋友一起喝酒至凌晨1时许,回家睡了一会觉得已经清醒,便起床开车去上班。当其行驶至文卫街与金积大道路口时,因为接打电话,加之酒还未醒,反应变慢,没有发现绿灯已经亮起。对自己酒后驾驶的行为,他感到非常后怕。
目前,杨某已被依法移交至该大队案件办理中队进一步处理。 (记者 刘炳宇 通讯员 唐丽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