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民警对发生交通事故逃逸后被查获的吴某某说。
近日,吴某某驾驶车辆从吴忠市红寺堡区金水街鹏胜花园对面停车场右拐离开时,因操作不当将旁边的一辆小型轿车撞损,在侥幸心理驱使下便驾车离开事故地点。次日中午,小型轿车车主发现车辆被撞遂向红寺堡交管大队报警。民警张一定带领马自权、马锋立即前往现场处置。
经对事故现场细致勘查,未发现对案件侦破工作有用线索。民警随即对该停车场周边商户监控进行调取,逐一排查可以拍摄到事故地点的视频。经过近2个小时努力,终于在案发附近一处监控视频中发现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右转弯时疑似与报案人车辆发生碰撞后离开。按照监控视频时间,该起事故发生时间为当日1时14分,因夜间光线受限,监控并未清晰拍摄到肇事车辆车牌号,只能看到该车辆车身右侧有“红色卡通图案”特征。
为尽快破案,张一定等三人放弃中午休息,靠着仅有的一条线索,快速对辖区汽修厂展开联系走访调查。经过3个小时努力,终于在金水街一修理厂后院发现车身有卡通图案的车辆,经比对,与视频中发现的车辆极为相似。民警立即对该车辆情况展开调查,发现该车辆登记注册在一家租赁公司名下,使用情况较为混乱,无法锁定案发时间该车使用人。
为查明真相,张一定与红寺堡公安分局合成作战室联系,通过车辆运行轨迹、人像比对等科技手段,成功锁定嫌疑人吴某某,并对其进行传唤。面对证据,吴某某如实交代当日交通事故发生情况,并对其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吴某某因无证驾驶、交通肇事逃逸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金3500元的行政处罚。 (通讯员 周克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