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罗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执结一起涉土地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确保春耕作业不误农时。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系叔侄关系。申请执行人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23年2月,申请执行人对案涉土地进行耕种整理。被执行人认为案涉土地系其多年前经营的鱼池,因此与申请执行人发生土地权属纠纷。经过一审判决、二审维持原判,判令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返还案涉土地并赔偿经济损失。因对判决结果不满,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执行现场,执行法官多次释法析理,最终被执行人同意返还案涉土地。因被执行人在家养病无法到现场,执行法官邀请乡镇司法所、综治中心、村委会工作人员等前往被执行人家中,一同见证被执行人将案涉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通讯员 康智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