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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831个扶贫产品风风火火闯市场
时间:2020-09-04  来源:新消息报
  9月3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全区消费扶贫行动新闻发布会。截至目前,宁夏18个县区的249个企业、831个扶贫产品进入《全国扶贫产品目录》,包括牛羊肉、大米、家禽、小杂粮、枸杞、葡萄酒、瓜果蔬菜等特色优质农副产品,市场总价值约71亿元。

  宁夏“扶贫832平台”上线500余种产品

  自治区供销社副主任孙向前介绍,“扶贫832平台”全称为“全国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是由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共同发起,依托中国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建设和运营的集“交易、服务、监管”功能于一体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
  宁夏“扶贫832平台”已入驻72家供应商,上线500余种扶贫产品,累计完成上线交易额502万元;线上线下培训采购人、供应商610人次;自治区财政采购份额预留2225.88万元,预留比例8.06%,完成区内采购交易额514.05万元,区外采购交易额1300万元。
  下一步,我区将加强贫困县区农副产品货源上线,与贫困县区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供给体系。
  今年计划布放千台消费扶贫专柜
  消费扶贫专柜是一种利用现有智能柜、无人售货机等进行的新型零售方式。自治区扶贫办刘学智副主任介绍,为把扶贫产品近距离地送到消费者身边,消费扶贫月期间,开展扶贫专柜进机关、进社区、进商场、进学校、进车站、进企业、进旅游区、进军营“八进”活动,促进专柜规范有序布放运营,搭建社会购买扶贫产品的便捷渠道,引导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就近购买扶贫产品。
  我区力争在9月上旬完成300台布放任务,今年计划完成1000台。先期在银川市布放,之后陆续在吴忠、石嘴山、固原、中卫市全面展开。
  在京沪浙闽等地新建15家展销中心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陈志伟介绍,商务厅会同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厅、卫健委、邮政局、供销社等部门,鼓励全区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医院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2019年各系统累计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1.33亿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516户。
  我区遴选区内贫困县区的18家优质农产品加工生产企业,推进与福建烟草海晟连锁、丽水山耕等区外销售平台合作,拓展我区消费扶贫产品推广和销售渠道。今年1-7月,35个外销窗口实现销售额1.7亿元,在规范管理运营已建成35家外销窗口的基础上,2020年计划在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福建等地支持新建15家展销中心,并力争全面投入运营,在外销窗口运营平台产品采购中,向贫困县区企业倾斜,加大采购量,推动扶贫企业产品走出区外,扩大销售量和知名度。
  选拔20位达人为宁夏带货
  网红带货成为新的销售模式。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陈志伟介绍,我区协调各大电商企业通过扶贫频道、直播带货等多种渠道为我区企业提供流量支持,让宁夏农产品搭上“电商快车”走向全国,今年6·18电商促销期间,我区实现农产品网络零售额9.29亿元。
  同时,通过电商活动助力“消费扶贫”。由自治区商务厅主办的“阅宁夏鉴优品”全民电商节已连续举办两届,今年随着“直播带货”模式的异军突起,全民电商节活动将选拔出20位宁夏新电商达人,孵化出一批类型多样、植根本土、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宁夏网红,通过达人形成我区农产品上行的流量入口,让“网红带货”直播新模式成为助力宁夏消费扶贫的新引擎。
  此外,我区通过与京东、拼多多等大型电商平台合作,利用平台的优质资源,搭建“互联网+消费扶贫”平台,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直采直购模式,拓展大型电商平台销售渠道,为宁夏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引流,提升宁夏优质农产品和扶贫产品的上镜率和知名度。
  开设丰收节专区零佣金服务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杨明红介绍,即将举办的农民丰收节,恰逢国庆节、中秋节等假日消费市场,我区将邀请天猫、京东、苏宁等知名电商平台、直播平台、新媒体平台、商超、批发市场等主体共同参与。在相关电商平台开设农民丰收节专区,实施零佣金、零押金、零平台服务年费等公益服务,降低农户成本,通过线上线下的活动促进农产品消费。
  福建对口帮扶销售10.5亿元
  今年我区计划扶贫产品销售总额20亿元,其中,东西部扶贫协作要完成15亿元。
  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刘学智介绍,今年,我区在推动东西消费扶贫协作上,重点是贫困地区充分调动闽宁对口帮扶县区市场、信息等资源,创新消费模式,抓好优质农产品生产供应,让更多宁夏好产品进入东部市场。目前,福建9个对口帮扶县区共向福建省销售滩羊、牛肉、粉丝、枸杞、小杂粮、黄花菜、葡萄酒、瓜果蔬菜等农副产品价值10.5亿元。例如,厦门元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彭阳县塬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实现农超对接,在元初食品超市销售红梅杏2500公斤。
  ■延伸阅读
  扶贫产品如何认定?
  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刘学智介绍,扶贫产品有三要素,首先是产品安全合格,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二是承诺的价格是同规格、同品种、同质量的平均价格。不能说是贫困地区生产的扶贫产品,就把价格调得很高。此外,扶贫产品必须有减贫带贫机制,各县区扶贫主管部门有一套认定机制。比如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扶贫车间生产的产品里,在原材料采购方面有没有采购贫困地区、贫困家庭生产的农产品;在解决贫困家庭劳动力务工就业方面,扶贫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扶贫车间是否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
  在扶贫产品的认定流程方面,由企业或者合作社等市场主体自愿提出申请,各县区指定部门认定,定期组织公示和发布,区、市、县三级扶贫部门对扶贫产品的认定过程进行监管。对生产和经营单位生产经营产品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一经查实,立即清理出《产品目录》。(记者 裴艳)
编辑:徐兴玲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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