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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亩鱼塘再次承包时引争议
时间:2022-01-18  来源:银川晚报
  村民马进宝承包的鱼塘,为村集体所有。
  在兴庆区通贵乡通南村九队,有一个107亩的鱼塘,从2018年开始,关于这片鱼塘的承包权与承包费的使用问题,就在村民和村委之间一直纠纷不断,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鱼塘低价承包村民认为浪费资源
  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1987年,通南村村民马进宝承包了村里的53亩鱼塘,到2018年他将原有的鱼塘开发至107亩。同年,通贵乡政府开展了土地确权工作,将这107亩鱼塘确定为村集体所有,并出台了《关于通南村九队鱼池承包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写明:2018年村委会将鱼池继续承包给马进宝经营,为期三年,每年承包费为9000元。
  然而,通南村九队村民马明元向记者介绍,2018年,在马进宝与村委会实际签订的合同中,每年的承包费为9620元,与该办法公示的9000元相差了620元。“一年620元,三年就是1800多元,我们不知道这些钱都去哪了。而且周围鱼塘的承包费都是500~600元一亩,而村上给马进宝的承包费是100元一亩,这差得也太多了,我感觉就是在浪费资源。”马明元说,对于这片鱼塘承包费的收支情况,他从没看见村委进行过公示,也不知这些钱都花在了哪里。
  此外马明元说,根据2018年出具的《办法》,鱼塘的承包需由生产队提出申请,由村委研究批准方可施行。但是2021年第一份合同到期后,马进宝继续和村委续签了5年合同,对此村民们并不知情。“也没见过公示,村上就又把鱼塘包给马进宝了,我们现在要求重新公开竞标,来决定这片鱼塘的承包经营权。”马明元说。
  对此,承包户马进宝说,2018年至2021年的鱼塘承包费,他已按照第一份合同的约定与村委结清。2021年9月与村委签订的第二份合同中,2021年部分的承包费也已结清,对于村民提出的诉求,他也希望村委能够给予说法。
  “开发这个鱼塘我也花了不少钱,光铺路就用了15车石头,还有电线、水路啥的。现在让我走也可以,把开发费给我算一下,结清了我立刻走人。”马进宝说。
  收回经营权需要先做评估
  通南村党支部书记马建旭介绍,2018年土地确权之后,村委就想收回鱼塘的承包经营权,但由于这107亩鱼塘中54亩为马进宝开发,所以村委召开两委会议最终决定,先与马进宝签3年的承包合同。“收回也要合理合法,现在就是要请一个专业评估公司来,对鱼塘进行评估,核算出马进宝的实际开发成本,才能解决这个问题,但是村民一直没有同意聘请评估公司。”马建旭说。
  第一份合同到期后,按照《办法》的规定,通南村九队在2021年提出了鱼塘的承包申请,村委再次召开两委会议,经协商表决后才与马进宝签订了第二份5年合同。“签订后我们也对这个情况进行了公示,但是当时属于疫情期间,村民们可能没有关注到公示栏的信息。”马建旭说。
  对于村民质疑《办法》中公示的鱼塘承包费与第一份合同中实际约定的价格相差620元的问题,马建旭说,由于当时出具《办法》时,还未有107亩的准确信息,所以只能先统计出大概9000元的总承包价格进行公示。“当时是约定原鱼塘承包费为每亩80元,马进宝新开发出的鱼塘是每亩100元,签合同的时候才核清原鱼塘为53亩,马进宝开发的为54亩,最终确定了总价为每年9620元的总承包费。周围500多元承包费的鱼塘是很精细正规的鱼塘,这个鱼塘还达不到那个标准,所以只能按100元的价格先确定了下来。”马建旭说。
  村集体收益受监管承包费收支公开透明
  马建旭介绍,2021年的续签合同中,107亩全部按照每亩100元的价格进行承包,总承包费为每年10700元,两次合同的收益都根据《办法》的规定,用于通南村九队的困难户及贫困大学生的资助,该承包费的收支情况均由上级政府监督管理。
  通贵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马霞介绍,每个村集体都有自己的对公账户,村集体所有的收益都在乡政府财经中心的监管下进行,每一笔收支都需经过兴庆区核算中心的审核方可完成并进行公示。关于通南村九队鱼塘承包费的收支使用情况,完全按照《办法》中的规定执行,公开透明,欢迎村民监督。
  “第一份合同中约定的是每年9620元,三年共计28860元,以及第二份合同中约定的2021年9月~12月的1080元费用,均已按照合同收取到该村的对公账户上。按照《办法》中的规定,截至目前,通南村的这笔收益主要用于该村4名大学生的资助,每人资助1000元,总共支出4000元,其余的费用目前都在该村的对公账户上。”马霞说。  记者方巍雍雨文/图
编辑:李文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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