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乱是指在黄河及其支流沿岸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四乱问题会危害黄河行洪安全、危及河道安全和破坏河道生态。”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马瑞在清理现场时向记者介绍,“按照法律规定,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比如我们在调查走访的过程中发现的农家乐,违规搭建的羊舍、厕所等……这些都要依法拆除!”
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水利部统一部署,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与灵武市河长办协作配合,对灵武市境内的黄河主干、支流进行了全面摸排,对沿线农家乐、养殖场、旱厕、违建休闲设施等进行调查取证。
目前已完成对辖区河湖“四乱”现象的全面摸排,共发现“四乱”问题12处。发现问题后,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并恢复原状。
据悉,截止到8月中旬,灵武市检察院“清四乱”专项行动已立案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9件,相关行政机关职能部门已回复整改18件,1件正在积极整改中。现已督促清理河道旁垃圾3处,清理河道长度共计3.5公里;拆除黄河边乱建羊舍2处,农家乐、小木屋、鱼池道路硬化设施及沟渠边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5处,占地面积9776.7平方米。切实保护了母亲河河畅、水清、景美、岸绿,使灵武市河湖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