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夏季,防溺水的话题又“热”起来。每年都讲,每年都说,可为什么还是难逃溺水之痛?这或许需要有更多力量参与进来,其中包括你我。
每到夏季,未成年人溺水的话题都会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尽管谁都不愿意这样的事情发生。然而,就在上周末,一则新闻让无数人为之心痛。
6月21日15时30分左右,重庆市潼南区8名小学生相约到一河滩处玩耍,期间有一名学生不慎失足落水,旁边7名学生前去施救,造成施救学生一并落水。截至22日7时10分,经全力搜救打捞,8名落水小学生全部打捞出水,均已无生命体征。
8个幼小生命的逝去,再次为我们敲响安全警钟,其警示意义更值得我们深思。银川水系纵横湖泊众多,一方面营造了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但同时也增加了溺水事故发生的概率。
野泳危险系数极大,这几乎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而对于身体尚未发育成熟,且缺乏避险能力和自救能力的青少年而言,这种危险显然又更添几分。寻找防范化解青少年溺水风险的办法,是我们一直在思考的难题。
从常理上讲,监护人是孩子安全意识教育的第一人,必须要担负起监管责任。教育孩子远离危险,首先应当从父母做起,必须做到耳提面命时时叮咛。其次,学校安全这根弦也不能松劲儿,必须不断加强对青少年的防溺水教育。让孩子们在掌握避险自救常识的同时,也要学会面对险情时科学地应急处置,杜绝贸然下水救人、手拉手下水施救等行为,重庆潼南区这起事故就是最好的案例!
不得不说,即使在家长的监管和学校的教育之下,成群结伴去野泳的“熊孩子”依然有很多,对这样的“熊孩子”,只靠老师和家长显然是看不住的。想要补上防范青少年溺水事故发生的这块短板,还有赖于全体社会成员肩负起责任。
不仅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自然河道“危险区域”的防范,作为社会个体,当我们为幼小生命的夭折而叹息时,不如本着呵护生命的态度,多管一管“闲事”,承担起一份“公益性监护责任”。倘使散步时偶遇野泳的中小学生,该出手时就出手,有时候你的一声善意呵斥,一次善意驱赶,就可能挽救一个鲜活的生命。(记者 刘沛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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