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必须充分尊重业主意愿,遵循“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的原则。但近日,家住兴庆区水木清苑九号楼二单元的业主平先生却对自己单元加装电梯的事产生了质疑,“我们这个单元一共有三户不同意加装电梯,但是11月初电梯公司突然来施工,拿出一张意见征求表,我一看上面的手印根本不是我按的。”平先生说。
三户业主不同意加装电梯却开工了
11月25日,记者来到平先生居住的水木清苑九号楼二单元。该楼共有七层,平先生是三楼的业主。
据他回忆,加装电梯一共有过两次书面形式的入户意见征求,第一次是在2019年,考虑到自己没有使用电梯的需求,平先生的家人在意见栏里填写了“不同意”。“当时买这个房子图的就是没电梯,我们填写的意见是‘不同意’。负责征求意见的工作人员说,不同意没关系,费用不让我们出,但是也不要阻止其他邻居。表上还有个备注栏,工作人员就让我在备注栏里写上了‘不反对’。”平先生介绍,当时签字的是他的妻子。
平先生说,在这之后,加装电梯中止,二单元的业主们也被告知,这一份意见征求表不作数。今年又重新入户征求了业主们的意愿,这次,平先生一家只明确填写了“不同意”。
但是就在11月初,电梯公司突然在单元门口开始施工,已经挖了一个电梯基坑。平先生和其他几位业主上前质疑,“不是部分业主不同意安装电梯吗?为什么在没有公示的情况下会突然施工?”电梯公司则拿出了可以施工的相关手续以及意见征求表,表示二单元全部业主均同意加装电梯。
水木清苑九号楼二单元共有三户业主不同意加装电梯,三户业主反映,他们都没有按过手印,但现在电梯公司拿着去年那张已经通知作废的意见征求表,在没有公示的情况下就准备安装电梯,业主们对这样的申办程序以及合法性表示了质疑。
此外,三户不同意安装电梯的业主提出,意见征求表上的手印并非自己所按,并向胜利街街道办事处反映了情况。街道办当即叫停了电梯加装工程,现在已经将挖开的基坑回填,恢复了路面。但是,关于加装电梯的手续是否有效,是暂时叫停还是彻底不再安装,平先生说,至今也没有人给他们回复。
“没有协商、没有公示,这个征求意见的业主代表我们都不认识,现在按了我们的假手印办齐了开工手续,我觉得很不合适,我希望能重新征求意见,按正常程序去办。”平先生说。
同份表格所填内容不一致业主否认按过手印
平先生说,施工方拿着的是去年的意见征求表,那今年填写的意见征求表又在哪?此外,表上的手印又是从何而来?
为了核实情况,记者首先来到管辖水木清苑的康馨社区。康馨社区党委副书记谢娟告诉记者,今年9月份,电梯公司工作人员拿着银川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表、意见征求表和相关材料来到社区。社区根据电梯公司提供的汇总表,又做了一次回访,回访结果跟意见表上的基本相同。“九号楼二单元有三户业主确实不同意加装电梯。”谢娟说。
从康馨社区提供的银川市水木清苑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汇总表,也就是业主意见征求表中,记者看到,这份表没有填写日期,无法辨别是什么时候征求意见的。此外,除了业主姓名和房号,后面的意见内容分别是同意、不同意和备注三栏,全部需要业主手写内容。这份表上,有三户业主写了不同意,备注栏是空白的,没有加按手印,而其他表示同意的业主都在上面按了手印。
“之前给我们的文件通知是,加装电梯之前必须要经过这个单元所有住户同意才能加装,只要有一户不同意都是不能开工的。”谢娟说。
随后,记者又来到胜利街街道办事处,物业办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水木清苑九号楼二单元加装电梯的全部备案材料,并表示所有手续符合规范和流程。但是从街道办提供的银川市水木清苑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汇总表中,记者看到,确实有三户业主在内容栏里填写了“不同意”,又在备注栏里填写了“不反对”,并且按了手印。
对于两份内容不一样的表,物业办相关负责人解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汇总表不仅要有业主签字,还必须要按上业主的手印,所以让负责二单元加装电梯的业主代表段先生回去给几位业主做工作,必须要不同意的业主表示不反对,并按上手印,才能符合报备审批和开工的要求。
针对三户业主说手印不是自己按的说法,物业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想查证和核实存在一定难度,“有可能是家里其他人按的,我们只能让社区打电话去调查。”
对于业主代表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该负责人说,街道和社区对于意见征求表的内容,会向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进行确认与核实,对于不同意、不反对的业主则不做回访和确认。
随后,记者拿着意见征求表再次回到水木清苑小区,向平先生的妻子张女士核实,经辨认,张女士说,这张意见征求表正是今年填写的意见征求表,“两次都是我签的字,第二次我只明确写过‘不同意’这三个字,现在这份表上,不仅手印不是我按的,备注里的‘不反对’也不是我写的,家里人也没写过。”
记者又来到二楼不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家中进行核实,经二楼业主辨认,表中的“不反对”三字和手印都不是家里的任何成员所写所按。
住建部门:社区街道需核查一旦造假取消备案
业主们质疑签字手印造假一事,应该由谁去查证?水木清苑九号楼二单元的电梯加装工程下一步该怎么办?
对此,兴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加装电梯事宜的工作人员屠尚清告诉记者,根据去年出台的《银川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中,需经“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即经该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该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才可以申请加装电梯。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工作难做、邻里矛盾增加,为了更好地推行加装电梯政策,今年在实行过程中根据经验进行了优化调整,“我们执行的是百分之百同意,或者说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另外三分之一不支持也不反对。”屠尚清说。
业主代表段先生签字按过手印的《同意加装电梯业主承诺书》中写有:“所提交的申请资料均真实有效,其中业主(含代理人)签章均为其本人自愿签署。如因申请资料不真实引起矛盾纠纷,承诺人愿意自行承担后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屠尚清介绍,负责相关事宜的业主代表要签署承诺书,要对真实性负责。
对于业主所反映的签字和手印不实的情况,屠尚清说,社区和街道应该进行核实,并形成情况说明材料。“经过核实,如果确定所提供的资料是假的,街道要给我们写个材料,我们就会把现在的备案取消,不允许继续施工。如果再要申请加装电梯,所有备案手续和流程都要重新开始。此外,如果造成了经济损失,可以走法律程序。”屠尚清说。
记者 张佳丽 齐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