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消息,为做好“对重点商圈、特色商业街区、公园、博物馆、剧场等休闲文娱场所推出的夜间商业、文化活动产生的电费,经申报审核后给予50%的补贴”政策落实工作,有关市场主体可申报补贴。
记者了解到,申报条件中明确,申报单位在我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无严重失信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申报单位应为重点商圈、特色商业街区、公园、博物馆、剧场等休闲文娱场所的管理运营单位,开展夜间商业、文化活动的时段为晚22:30-次日6:30;用电由国网宁夏电力公司直供且具有独立的计量装置;已落实2022年0.05元/千瓦时用电补贴政策的市场主体,不再申报此次认定。
在申报时,申报单位需提供2022年开展夜间商业、文化活动具体时段及经供电部门确认的电费结算单,于1月20日前向所属地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提交申请。申报单位所属地县(市、区)发展改革局、供电公司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将本地区通过初审的夜间商业文化活动电费汇总表及相关申报资料于2月6日前报市级发展改革部门。市级发展改革委会同本级供电公司进行复审,并将本地区通过复审的夜间商业文化活动电费汇总表及相关申报资料于2月13日前提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新消息报记者 裴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