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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非法集资案例公布,启东法院这些案例入选!
时间:2022-05-24  来源:
  近日,在南通市2022年防非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上,南通中院公布了近年来南通市审结的十大非法集资典型案例,解析非法集资案件的特征、手段,提醒市民认清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本质,识别防范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投资方式、各类交易平台编织的非法集资陷阱。其中,启东法院有2篇案例入选,另入选的上海信崇非法集资案的一个分案(唐建标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亦由启东法院审理。
  No.1
  崔小通等七人集资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6年2、3月份,被告人崔小通与尹娟等7人组成集资诈骗团伙,使用仿造的HY网站平台以专业团队代理炒外汇帮助投资者理财的名义,通过QQ、微信等网络工具向不特定人群群发信息、分享链接及二维码的方式进行推广,并以日息为投资额的1.5%到3.5%的高回报率及推荐奖金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利用已吸收的集资款兑付利息及奖金,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集资款。2016年5月24日,该团伙经合意后关闭该诈骗网站平台,并将网站平台数千万元集资款以资金或比特币方式进行分赃。该团伙计骗取5197人人民币3631.235821万元。经审理,以集资诈骗罪对崔小通等7人分别判处11年6个月到12年6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No.2
  施卫剑、茅爱东集资诈骗,
  王亮、胡晓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基本案情】
  2016年被告人施卫剑与被告人茅爱东商议设立御鑫(辽宁)黄金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施卫剑根据总公司样本,重新设计确定黄金I号、黄金Ⅱ号、黄金Ⅲ号三种理财产品,重新设定产品利息、员工工资及业务提成方式等。后被告人施卫剑与被告人茅爱东租用办公楼,招募被告人王亮、胡晓琴等,未经依法批准从事非法金融业务,利用发放宣传资料、组织聚会、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以承诺年化收益率7%至12%不等的固定收益为诱饵,通过签订投资期限为3个月至1年的《御鑫(辽宁)黄金有限公司黄金制品购销协议》方式销售上述理财产品,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2016年11月至2018年11月间,施卫剑等人利用御鑫黄金启东分公司等名义共向112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2245.812万元,造成损失共计人民币1013.14196万元。经审理,被告人施卫剑、茅爱东以集资诈骗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5年,并处罚金;被告人王亮、胡晓琴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和2年3个月,并处罚金和适用缓刑。
  近年来,启东法院在打击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方面出重拳、下猛药,近5年依法审结非法集资案件31件81人,牢牢守护住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编辑:李文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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