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犯罪,并不是一个我国《刑法》正式规定的具体罪名,而是集资类金融犯罪的统称,它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等。
本文将关注的重点放在案发率最高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案件的年度整理和总结上。笔者从案件典型性、涉案金额和社会影响等维度,盘点2017年案发、审理、审判的十大非法集资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案件,对重点案件的行为方式、案件性质、判决处罚等进行梳理和点评。
2016年,公安机关针对非法集资共立案1万余起,平均案值达1365万元,亿元以上案件逾百起。而2017的该项官方数据并未公布,但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现实,2017年以非法集资犯罪为案由的裁判文书为5782份,与2016年的5747份基本持平,可以判断近两年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审判数量基本持平,远超过2015年的2422份,相比2015年增长了138%。
2017年11月
网贷行业影响力案件
惠州e速贷一审开庭审理
性质:
网络借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方式:
自融、设立资金池、发虚假标的等形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案情:
2017年11月9日,e速贷案一审开庭,据公诉机关指控,e速贷通过自融、设立资金池、发虚假标的等形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嫌疑人郑某郴从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期间,利用该公司股东和董事身份,通过“e速贷”平台以发虚假标的非法形式,向投资人募集资金达2600多万元,非法获利数400多万元。
2016年5月,根据媒体披露的此案起诉书显示,e速贷案尚未收回的资金合计人民币9.16亿元,借款人尚未偿还的资金合计人民币9.52亿元。
2016年5月31日惠州警方通报了前述案件进展。该公司除了非法吸存和放贷,基本没有合法营利收入的业务,处于长期亏损状态,公司主要依靠不停吸收新加入投资者本金的方式来维持公司运作。
点评:
多数P2P平台“暴雷”,多是因为平台因虚假标的、庞氏骗局等问题导致资金链断裂,大量投资人报警而导致案发。
惠州e速贷案则不同,该案是经侦主动介入调查立案 。该案的案值相对年度其他案件并不惊人,但是此案从立案侦查到审判历时一年多,e速贷作为一家运营多年的P2P平台,大量投资人在此平台获得较平稳的收益,及案发时,其并未出现严重的兑付危机,也并未给出明显高于其承受能力的还本付息承诺,从感性上,其问题并未没有震惊全国的e租宝和中晋理财案严重,但是其存在的自融和虚假标的等经营问题却依然被公诉机关指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