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出生的闫某,长相俊朗,才华出众,曾是贺兰县电视台的一名主持人,自信又渴望成功的他始终不满于现状,于是投身商界,从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经理人做起,最终成为拥有18家公司、资金超过十多亿的“商业大佬”。
37岁的任某,宁夏大学毕业后便在中国人寿保险工作,经过13年的努力从普通职员上升为业务骨干,2015年被高薪聘用为“乾通集团”管理人员,成为闫某的左膀右臂。
然而,两年前还春风得意的他们,如今却一起站在了审判席上…
三天庭审,法院聚集上百人
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1日,贺兰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闫某、杨某等9名被告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罪、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一案,贺兰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各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到庭参加诉讼。
10月29日下午,贺兰县法院内便聚集了上百人,这些人除了旁听人员以外,还有一部分人正是本案中的涉案集资人,他们更关心的是法官对于几名被告人的判决情况。
从29日下午两点开始,本案正式开庭审理,为期三天的庭审中,公诉方贺兰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几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以及其它公诉材料便足足准备了六大纸箱。
在指控中公诉人表示,被告人闫某、杨某2011年至2016年期间,分别以自己及其公司员工名义注册成立十余家公司企业,并于2014年4月自行挂牌成立“乾通集团”。在经营期间,同其他几名被告人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不特定多数人集资借款,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2.7亿元。
同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闫某、杨某在参与非法集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集资款,还涉嫌职务侵占罪。
对于公诉人所提出的犯罪事实,9名犯罪嫌疑人当庭认罪,但是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与辩护律师在涉案数额,以及闫某、杨某、任某三名主犯的刑期方面有较大争论。
在公诉人看来,9名被告人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损害的客体为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无论涉案集资人是几名、投资几次,都对市场秩序造成影响,并且公诉人在给法庭的公诉意见中,建议三名主犯的刑期为8—10年,对此,各辩护律师并不认同,认为三名主犯的刑期应在3——5年之间。
“财富”王国是如何建成的?
在庭审中,作为闫某的得力干将,今年37岁的任某作为本案的主犯之一,他在陈述中表示,自己在本案中的涉案资金高达几千万,但是即便案发,他都对集团的资金和财务状况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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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状况不明,财务情况不清楚,这是除闫某和杨某两名主犯以外其他7名被告共同的表述,然而在公诉机关所提供的材料中却能够清楚的发现,闫某给所有涉案集资人勾勒的“财富王国”并非偶然。
闫某开始从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的经理人做起,直到2010年他用20万购得一家手续齐全的“空壳”公司,自己当老板做起了车辆贷款担保,并且将之前积攒的人脉和客户全部利用起来。这次,闫某确实和预期的那样,捞到了创业后的第一桶金。
“我想成功,我也相信自己能够成功。”直到在庭审的被告席上,闫某也没能想通自己为什么失败。
2010年之后,自认为眼光精准的闫某不但在扩大经营范围,成立投资公司,继续做一些集资的生意,而且开始四处搜集优秀人才,杨某、任某陆续被纳入自己麾下。
就这样人员扩充的同时,闫某和杨某开始涉猎更多的领域,截止案发,闫某名下共有18家公司,而这期间,越来越多的人在为他们投资,这些人除宁夏本地的以外,大部分来自全国各地,有影视明星、有政府公职人员,也有普通老百姓。
而所有涉案集资人们都不知道的是,自从闫某扩大投资范围后,他所建造的“财富王国”此时已经成了空壳。
“王国”覆灭,老板偷渡出境被抓
在庭审中,让很多旁听者都好奇的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纷纷拿着真金白银,心甘情愿的涌向闫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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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记者也采访了贺兰县检察院负责本案的检察官,据她透露,在非法集资之初,闫某的“信徒”并不多,但是通过大量的广告宣传,加之闫某对一些试水投资的人以高额利息作为回报,吸引了更多的人前来。
“他的利息当时高于银行和所有信贷公司,据我们了解,最高时利息超过2分。而且在他的资金链彻底断掉之前,闫某一直都是按时给涉案集资人们支付利息,所以所有人都很信任他,到后来我们掌握的涉案集资人达到两千多人。”检察官说。
该检察官还表示,除此以外,为了让更多人信服自己的资产实力,闫某还时常组织投资者前往自己名下的各大公司和工厂进行参观,“很多人看到的表象是他所有的公司都运营的特别好,而且还有各类政府机构,比如企业家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等,这让他们更加信任闫某。”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不光这些涉案集资者们对闫某的资金状况一无所知,就连他公司内部的财务人员也都不知道公司的运营情况。
“他们公司有一个纪律就是各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许讨论各自掌握的公司资金运转状况,不光如此,所有职工都不许议论收入情况。”办案检察官表示。
直到2016年8月,所有涉案集资人在没有收到当月的投资利息,并找到闫某各个公司要求退还本金时,公司员工这才发现公司账户已经无法周转,闫某和杨某也早已不知去向。
员工向公安机关报警,2016年9月,被告人闫某在得知自己被通缉,在未办理出入境手续的情况下,偷越国(边)境至缅甸国境内,同年11月被公安机关抓获,涉嫌偷越国(边)境罪。
检察官的疑惑:很多问题需要反思!
检察官告诉记者,在办案过程中他们发现,闫某本人确实法律意识淡薄,他所谓的18家公司,之所以能够运营五年之久,更大的资金来源除了非法集资,还有借款,同时,他所有公司的资金往来,都是通过个人账户。
“没有公司的账户,另外,作为个人账户,有时候一天的资金流转近千万,这时候银行为什么不做提醒?又为什么没有察觉?”该检察官直言道。
“除了银行的做法让我们疑惑以外,我觉得诧异的是,闫某多家公司在注册之后,作为行政审批部门,以及工商部门就不管了吗?还有这么多公司运营以来,从来不上税,为什么税务部门也没有察觉?”
“虽然这些问题不在我们办案范围内,但是却值得相关职能部门深思。”该检察官也表示,回顾整个案件发展情况,之所以有上千人上当受骗,更多的原因还是很多人没有经受住利益的诱惑。
据悉,由于本案涉案人数较多,涉案资金巨大,本案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