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康养旅游”......近年来,一些机构和企业打着服务老年人的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今天,一起解读下,老年朋友常遇到什么样的“诱惑”?
享受“养老服务”:
一些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以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资。
投资“养老项目”:
一些机构或企业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资。
销售“老年产品”:
一些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
宣称“以房养老”:
一些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
老年人都渴望有安稳的晚年、享受优质的康养服务,请为老年营造良好的养老氛围,让他们安享晚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