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协同联动,强化保障。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建立政府牵头抓总、部门协同配合,高位推动、上下联动、衔接顺畅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进资金统筹整合,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引导社会资本多渠道投入,探索实行委托代建、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和工商资本投资建设;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信贷支持等金融服务。
二是结合项目,争取实效。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优势特色产业、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紧密联系起来,结合现代化灌区建设项目、高效节水项目及全县农业重点项目,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示范园。加快实施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探索农村水利设施运行管护外包、托管等,逐步推行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运行专业化、市场化、物业化,着力解决用水管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推进农业重点项目建设。结合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在项目建设区集中连片规划高标准农田,为打造优质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做大做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保障。重点支持扶贫产业项目。重点解决移民村盐碱地严重、灌排不畅、地势低洼导致农业综合生产力能力低的问题。通过实施项目工程和沃土工程,提升移民地区农业耕地综合生产力,促进移民地区土地提档升级,更好地服务扶贫产业项目,带动移民增收。
三是加强管理,健全机制。严格按照政府项目招投标程序,委托代理机构或纳入政府招投标中心实行统一招标,严控原材料、工序流程、施工工艺、基础性工程和隐蔽工程质量。严格审计验收、加强建后管护。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长效机制。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和村集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运行管护。层层落实管护责任主体,保障管护经费,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切实提升建后管护水平,确保管护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