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自治区国资委不断巩固产权管理基础性工作,加强和完善产权管理体系建设,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防流失防风险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夯实产权基础管理。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区国有产权分布和变动情况,在日常产权登记动态管理的基础上,每年组织召开全区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会审暨产权管理工作座谈会,对全区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进行会审,并就产权管理相关政策实务进行培训。通过产权登记会审和产权登记信息系统实时在线监控管理,及时掌握我区企业产权分布状况,推动企业优化产权配置、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为我区国企国资改革提供了全新的决策支持工具。
二是规范评估管理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自治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公示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自治区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促进国有资产流转公开透明,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重新选定10家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重点对涉及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等重大评估项目、土地类特殊资产备案评估结果的真实性、依据的充分性、方法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在国企改革过程中发挥了价值门槛作用,为维护国有资本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自治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转让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进场交易。下发《关于开展区属企业国有产权(资产)交易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抽查部分企业产权(资产)交易情况以及相关制度建设。在日常管理中不定期对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检查,并通过交易检测系统对企业产权(资产)交易实行动态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