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村大量土地规模化流转经营,“工商资本进军农业”成为普遍现象。为有效防范土地规模经营风险,平罗县不断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土地的准入管理,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流转机制,既给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留足发展空间,又最大程度地规避流转风险,有效保障了集体、农民、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引导。出台《平罗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及经营管理办法》《平罗县工商资本租赁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准入监督暂行办法》等制度,建立准入、监管、考评、验收、政策扶持、违约责任、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流转合同,从制度上保障工商资本健康稳定发展。
二是严格准入。工商资本租赁土地必须是县域内注册且具备农业开发经营资质的企业,按其租赁土地规模注册资金,具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能力、经验、团队和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盈利状况,从准入上提高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门槛。
三是风险保障。严格执行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缴纳风险保证金制度,且每年1月20日之前付清当年土地租赁费。加大对经营主体拖欠农民流转费清缴力度,从风险保障上有效防范了土地流转风险,保障了农民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