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池县出台《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从鼓励个人发展旅游产业、支持旅游企业创牌升级等16个方面,加快提升旅游业发展服务水平,全力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县。
一是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凡年度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金融机构贷款50万以上、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乡村田园综合体、牧场、采摘园、乡村民宿等乡村旅游项目,按照基准利率的25%给予企业贴息;对符合条件的新建旅游项目,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的规划编制费用补助。
二是鼓励旅游企业评星升级。新建、改建的旅游厕所经验按达到AAA、AA、A标准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补;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的民宿(客栈),最多给予50万元资金补助;对新评定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农家乐,除区、市补助外,分别一次性给予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新评定的国家级旅游景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最高给予300万元奖补资金;对新评定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饭店,除区、市补助外,分别一次性给予以奖代补资金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
三是推进旅游品牌创建和人才培养。对获得自治区新评定的特色旅游街区,一次性给予以奖代补资金20万元;获得全国、区级、市级优秀导游员、讲解员等称号的,分别给予所属旅游企业和个人最高2万元、1万元奖励。
四是着力加快旅游产品开发推广。新开发地方特色旅游商品、纪念品、创意商品获国家、区、市旅游及相关部门奖项的,最高给予15万元奖励;被列入国家、区、市、县主管部门活动计划或方案,在县域内组织举办各类旅游节会、节庆和赛事活动的企业,最高给予40万元奖励资金;旅游企业参加国家、区、市统一组织的旅游宣传推介活动,最高给予10万元补助;在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和区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旅游信息的,每篇最高奖励500元。
五是对特色旅游关键环节进行补助。对3部以上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旅游专线车辆,每条线路最高给予每年10万元资金补助;对游客在盐池通过购票参与航空飞行体验和高空跳伞项目的,分别按100元/人和800元/人的标准给予运营公司补助,年度累计不超过50万元;对旅游企业新购买航空器、房车,在盐池从事经营旅游项目且实际投入运营的,最高给予50万元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