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记者获悉,金凤区已率先实现残疾儿童全龄段康复救助。
为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权益,使他们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2018年以来,金凤区残联积极转接65名0~6岁残疾儿童到区、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享受每人每年12000元康复训练项目资金。
为巩固提升0~6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效果,金凤区同时引导鼓励支持7~14岁残疾儿童家长克服困难,提高7~14岁残疾儿童康复的积极性。2018年针对在专业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且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7~14周岁,持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和孤独症儿童,每人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康复服务补贴。2018年共救助17人,支出救助资金3.4万元。
实施7~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是对《宁夏回族自治区7~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有益补充,巩固了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效果,实现了残疾儿童全龄段康复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