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不断加大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财政支持力度,着力解决农民工返乡创业融资难题,推动形成了人回乡、钱回流、企回迁的“雁归经济”效应。截至目前,全县返乡人员创办各类中小企业和经营实体374家,新创造就业岗位近900个,带动就业1300余人。
一是突出重点,优化贷款贴息服务。支持宁夏银行、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和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民营企业进行重点倾斜,扩大贴息范围。对返乡创业人员10万元以内的小额贷款,实行即申请即办理。对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的项目,一次性提供100万元以内的创业贷款。对从事特色优势产业的企业,在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品牌建设以及订单式收购的贷款,全部以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60%的标准进行贴息。
二是强化支撑,加强创业贷款担保。制订出台了《盐池县金融支持企业稳增长促发展实施意见》《盐池县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意见》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成立中民融盐扶贫担保公司,建立3亿元的扶贫担保基金,对中小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减免担保费,全面调动新型经营主体服务“三农”的积极性、主动性。截至目前,累计担保贷款516笔5388万元。
三是健全机制,不断加强风险防控。先后向各银行整合注入8116万元风险补偿金,按照1:10的比例提供扶贫小额信贷,着力做大“资金池”容量。对新型经营主体执行3年期基准利率,最高可贷款500万元,如因重大灾情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偿还,由风险补偿金、产业助贷金和银行按比例分担。截至目前,累计撬动银行贷款5.69亿元,有效降低了银行借贷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