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沙坡头区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
一是结合实际,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在完成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基础上,依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宁夏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宁水政发〔2018〕8号),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制定印发了《沙坡头区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方案》(卫沙政办发〔2018〕83号),明确了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强调了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
二是加强领导,合力开展试点工作。由区、政府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并将水流产权试点工作纳入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沙坡头区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研究解决试点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推进等具体工作。与各乡镇、部门建立了三级联系协调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合力推进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
三是抓实落实,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对引黄自流灌区、扬黄灌区各干渠直开口(支斗渠)取水量进行了统计和复核。组织相关灌溉管理单位、乡镇水利工作站对灌区各镇2018年永久性占地进行了实地复核,核减灌区6镇19个行政村及2个个体小高抽灌溉面积0.26万亩,测算并无偿收回水权指标299.03万立方米,收储列入沙坡头区其他水权指标。严格控制引用水总量,实行水资源统一调度和计划用水管理。全年安全行水181天,各干渠累计实引黄河水量4.429亿立米,实用水量3.91亿立米,较自治区水利调度中心下达年度控制引水指标少0.221亿立方米,连续五年实现灌溉任务全面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