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20条措施》,从放宽民营经济准入门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助力化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四个方面精准施策,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平罗县本着为企业服务的宗旨,乐当“红娘”,积极搭建抵押融资平台,协调抵押双方关系,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题。2018年共为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02件,融资金额达18.97亿元,同比增长27.43%。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通过走访企业、召开会议、现场咨询等多种途径,积极向民营企业、金融和担保机构宣传动产抵押法律法规,讲解动产抵押相关知识及登记手续;鼓励民营企业利用现有或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等动产整体打包进行“浮动抵押”,或者对有效抵押物余值再次设定抵押,以降低企业抵押成本,增强融资能力;引导金融和担保机构积极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反担保抵押登记,最大限度地降低融资担保风险。
二是提供高效服务。推行“规范程序、一次告知、便民高效”操作规程,登记前,认真审核抵押双方当事人《动产抵押登记书》填写内容与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是否一致,仔细审查双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是否真实有效,对于书式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不论金额大小,做到随到随办,一律当场受理当场办结;对于书式材料不齐全、手续完备的,实行现场服务,指导填写动产抵押登记书,或帮助民营企业疏理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对于书式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或需要修改的意见;情况特殊的,给予急事急办,争取为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贷款。
三是强化信息沟通。充分发挥注册登记桥梁作用,一方面对动产抵押登记的申请、审查、核准、办结实行“一条龙”服务,确保民营企业随到随办;另一方面针对主债务逾期履行的动产抵押,及时提醒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办理注销手续,为企业再次融资设定抵押提供机会,提高企业动产利用率。同时,建立《动产抵押登记簿》电子档案,供有关单位和个人查阅、抄录或者复印相关动产抵押登记资料,接受抵押双方当事人咨询,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登记效率,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资金短缺、融资难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