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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维护扫黑除恶党员干部合法权益
时间:2019-04-01  来源:银川日报
  记者3月28日获悉,为维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永宁县司法局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和法律服务资源优势,结合实际制定《永宁县司法局关于维护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党员干部合法权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与永宁县辖区执业的4所律师事务所签订承诺书,组织58名律师为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党员干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意见》通过成立维权协调工作组织,制定侵害参与扫黑除恶工作党员干部合法权益案件评估研判制度,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无偿向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控告、代理诉讼等方式,对通过威胁、恐吓、造谣、诽谤、诬告、伤害等方式恶意侵害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政法干警等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打击,切实维护广大参与扫黑除恶党员干部合法权益,推动永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记者 马小军)
编辑:张春婷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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