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稳步提升社保水平,增进民生福祉,让群众生活更美好。
一是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有序对接工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89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9.7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1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3万人;进一步夯实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长效工作机制,新续建项目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0.95万人。
二是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政策。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全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170元提高到180元,已完成调整和落实工作;跟进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办理征地农民参保缴费手续601人,征缴保险费1916万元;严格贯彻落实减费降负政策。按照《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宁人社发〔2016〕86号)文件要求,已完成349个参保单位失业保险费和养老保险费降费抵顶缴费工作,为参保单位减轻社会保险缴费负担3626.62万元,退还106家参保企业工伤保险费61.32万元,目前已退还完成76家48.1万元。
三是加强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制定印发《海原县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内控管理机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加大对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实地稽核力度,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通过实地和书面稽核,查出死亡人数83人,追回冒领养老金86.6万元。
四是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将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部采用社会保障卡社会化发放,通过现场、网络、手机APP等途径,线上线下对全县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进行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防冒堵漏,年检认证率分别为100%、100%、95%。进一步推广使用电子社保卡,拓展社保卡综合应用,截止目前,全县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42.5万人,持卡率为95%,电子社保卡签发与使用积极推行中。 |